潜江一废品收购点被查处 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

    今年12月1日9时许,市环保局对泰丰办事处一废品收购点进行例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点院内停放着三辆白色小型货车,露天堆放着非法收购的几堆废铅蓄电池,且收购点西南角院墙边的简易卫生间里有刺鼻的硫酸味。

    向上级汇报案情后,市环保局当即成立办案专班,并联合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泰丰派出所出警,进行调查、勘验、采样、照相摄像、制作笔录。经查,该经营户无任何环保手续及许可证。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市环保局对该废品收购点院内三车废铅蓄电池按照《环保法》相关法规实施了扣押,对收购点露天堆放的废铅蓄电池进行了清理,并存放在收购点仓库就地查封。经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废品收购点南院墙外卫生间排污口处沟渠采样,监测结果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铅均超标,其中重金属铅严重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规,市环保局依法对废品收购点经营者王某某利用无防渗漏的沟渠输送排放有毒物质行为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规,市环保局将王某某以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据悉,市公安局于12月1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现已对两名涉案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